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转发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养对象遴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单。
二、我局将于2021年11月中旬组织中医药理论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按成绩择优确定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名单。
三、本次优秀人才推荐上报工作,区属医疗机构由各区统一汇总上报,其他医疗机构直接报送。报送材料:《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3)各1份,于2021年11月10日16:00前报送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通知电子版请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http://zyj.beijing.gov.cn/),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联 系 人: 岳松涛 王会玲
联系电话:83970027 83560715
电子邮箱:zyjkjc@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B座607
附件:1. 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
2. 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
3. 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