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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验收的通知

日期: 2022-10-27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各建设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9年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形式,下达了“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循证能力建设及专科专病建设。

目前,项目建设期满,为全面考核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系统总结项目建设成果与经验,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相关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北京地区建设单位。具体为: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基本+专科4个)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基本+专科1个)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基本)

二、验收形式

1.自查材料审核

2.实地评审

三、验收安排

1.请各建设单位严格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认真梳理三年周期内建设情况,凝练建设成果,查找不足和问题,并填写《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3)和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4),本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11月4日(周五)12:00前,将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我局,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请各建设单位按照《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目标考核指标》(附件 2)内容,准备实地评审考察路线及汇报PPT,每单位考察时间不超过30分钟,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质询时间15分钟。(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建设单位应提高重视,严格自查,材料填报内容完整充分,数据翔实可靠。

2.实地评审时由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和答辩,各涉及部门均应参会。

3.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刘  楠    83970053

邮箱:liunan@zyj.beijing.gov.cn


附件:

1.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目标考核指标

3.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报告

4.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成果统计表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