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医药科字〔2025〕12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一类)立项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资助经费下拨给你们,同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任务书
各单位应尽快根据评审答辩意见,进一步凝练和确定不超过5个主攻病种,并填写《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一类)计划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书》),同时根据《任务书》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28年9月。《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签章后于2025年10月20日前报送我局。
二、加强过程管理
1.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指导和协助建设团队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预期建设成果的顺利完成。同时,积极协调财务部门落实匹配及自筹经费,并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对经费使用的要求,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
2.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等,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相关建设内容的指导和审查。
三、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
刘 楠、赵玉海 010-55532878
北京中联中医药项目管理与评价中心:
陶有青 010-58650017 顾晓静 010-58650015
北京市中医药研究伦理委员会:
关梓桐 010-58650089
附件:
1.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一类)立项名单
2.北京中医药研究型病房试点建设单位(一类)计划任务书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