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医药科字〔2026〕25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逐级推优、统筹兼顾原则,经专家组评审,共遴选确定2026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360项(具体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经验传承类四个类别,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主办单位举办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按照《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确保师资水平、培训时长等,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1.项目报备。主办单位应在举办项目2周前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以下简称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3)。经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项目督查。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均采用二维码签到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经报备批准后可在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获取动态二维码,用以上课签到及下课签退。项目举办过程中,需在规定时段内按要求完成系统内督查材料上报,过期无法补报(具体见附件3)。各项目主办单位还应督促学员完成课前、课后扫码并填写电子满意度调查问卷。
3.执行后汇报。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后2周内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提交执行后汇报材料。项目所有材料获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学员可获得对应学分。项目主办单位应对学员签到进行严格管理,一人一码,杜绝代人扫码签到现象。上传获得学分学员人数不得超过会场核定人数的120%,否则视作该项目学分无效。
三、根据北京市卫健委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统一要求,本年度面授项目可以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如有特殊情况改为线上形式举办,需在举办项目2周前在系统内下载线上举办申请表,并向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提交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主办单位需加强全过程管理与督查。
四、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评估,定期公布结果。相关结果将作为学分审验及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依据。
五、本年度项目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按未完成项目数,核减其主办单位对应申报下一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名额。
六、2026年度公布项目可通过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查询。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项目办公室联系。
项目办公室:
杜月辰、蔡海燕 010-64036790、010-64010910
市中医药局科教处:
申 文、赵玉海 010-55532881
技术服务电话:400-780-2600、13120148533
附件:
1.2026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
2.2026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术活动
3.系统操作手册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