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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二批“十四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名单的通知

日期: 2024-07-05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京中医药医政字〔2024〕96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北京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十四五”重点专科建设规划》文件要求,按照工作程序,我局组织完成了第二批“十四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确定了北京市第二批“十四五”中医药重点专科25个领超类和示范类建设项目(附件1)、39个并超类和建设类建设项目(附件2)、43个赶超类和培育类建设项目(附件3),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超、并超、赶超专科要协同发展,形成矩阵,搭建北京市重点专科发展的新框架。领超专科要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发挥专科在全国的示范领先作用,并超专科要实现专科在全市先进的发展模式,赶超专科要形成在北京区域内疗效突出的发展目标,保证十四五期间北京市中医重点专科的均衡发展。

  二、落实北京中医药重点专科“十四五”建设的四方责任。市中医药局按照《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十四五”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十四五”重点专科建设目标与要求》,统筹管理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开展检查评估等相关工作,确保专科建设取得实效。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指导本区重点专科承担单位的专科建设与监管工作,积极与属地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协调,争取经费支持,保证重点专科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各重点专科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专科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加大投入,为重点专科建设给予充分的财力、人力、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各重点专科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建设和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专科建设的分阶段目标和总目标,找准发展定位和方向,不断突出专科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三、请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建设任务,填报《北京市第二批中医药“十四五”重点专科项目任务书》(另行下发),完成好建设工作。

  附件:

1.北京市第二批中医药“十四五”重点专科领超类和示范类建设项目名单

  2.北京市第二批中医药“十四五”重点专科并超类和建设类建设项目名单

  3.北京市第二批中医药“十四五”重点专科赶超类和培育类建设项目名单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