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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冬病夏治穴位贴敷”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6-22 来源: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京中医药医政字〔2026〕45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满足2026年三伏期间广大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确保“冬病夏治穴位贴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6年三伏期间,使用中药贴敷均需符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5〕15号)中的服务产出和价格构成等要求。凡参加本次“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2026年“冬病夏治穴位贴敷”工作方案》执行(见附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服务行为的组织、审核、监督和指导,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确保三伏期间调剂使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严格审核管理。各区要对辖区内申请调剂使用制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查其资质条件、人员配备、操作规范等。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一律不得通过审核。

三、加强人员培训。各区要组织辖区内开展贴敷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贴敷制剂的功能主治、禁忌症、操作规范、不良反应处置等,保障患者安全。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贴敷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使用、是否违规收费、是否虚假宣传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中医药管理局也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市医保局持续加强监督检查。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区要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服务宣传,准确告知患者预约途径、适用人群和适应症等信息,不得夸大疗效、误导患者。同时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本区工作开展情况、贴敷服务人数、不良反应监测等信息。

附件:2026年“冬病夏治穴位贴敷”工作方案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联系人:徐贵鹤;联系电话:010-55532872)